市場呼喚已久的融資租賃統一監管終于來臨。
5月14日,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關于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典當行管理職責調整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商務部已將制定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行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職責劃給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自4月20日起,有關職責由銀保監會履行。
租賃公司監管終統一
中國租賃聯盟和天津濱海融資租賃研究院聯合發布的《2017年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年底,全國融資租賃企業(不含)單一項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購海外的公司)總數約為9090家,較上年的7136家增加了1954家,同比增長27.4%。
《通知》明確指出,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等文件要求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制定融資租賃公司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的職責由商務部正式劃轉到銀保監會。這也意味著,我國9000余家融資租賃企業的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制定將在銀保監會完成大統一。
“該來的總算來了。”有租賃業內人士表示。事實上,我國金融租賃、外資融資租賃和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模式相似度很高,行業內一直有呼吁監管統一的聲音。隨著去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后,關于融資租賃公司監管職責劃轉的消息就陸續傳出,租賃公司未來發展出路成為近一年業內備受關注的熱點話題。
事實上,我國租賃業長期處于“多頭監管”模式。根據監管主體不同,融資租賃業分為兩類三種機構。一類是經原銀監會審批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屬于非銀行金融機構。另一類是融資租賃公司,屬于一般工商企業,分為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和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外資租賃公司向商務部門備案,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及其授權機構審批設立。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租賃研究中心主任史燕平撰文稱,截至2017年6月底,我國共有金融租賃公司63家。無論在注冊資本還是交易規模上,我國金融租賃公司都居于行業領先地位。過去10年間,不足百家金融租賃公司綜合交易規模一直占全國融資租賃交易規模的50%左右。
銀保監會制定頂層監管方案 地方或將負責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稱,此次劃轉給銀保監會的職責明確為“制定經營和監管規則”,這與此前原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直接監管有所不同。
有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銀保監會將負責制定頂層監管方案,而具體的監管工作或將由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
“這一部署應該是比較符合市場實際情況的。”上述業內人士告訴《金融時報》記者,不同于60多家金融租賃公司,此前由商務部主管的外資、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數量龐大,近萬家融資租賃公司分布在全國多地,若都劃歸到銀保監會直接接管,短時間內監管操作難度較大。
事實上,此前已有地方金融監管局發文明確了對融資租賃公司相關的監管職責。如深圳市金融辦(市監管局)在2017年12月15日就曾發文規定,深圳市金融辦負責對全市區內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實施監管,強化對全市轄區內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的監管。
市場呼喚相關監管細則落地
在監管劃歸統一的靴子終于落地之后,后續銀保監會及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是否出臺融資租賃監管細則成為市場新的呼喚。
據了解,有關監管部門正對各地的租賃公司進行調研,銀保監會也正在規劃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文件。
“希望監管能夠平穩過渡。”有融資租賃公司從業人士表達了對相關監管細則的期待。
中國融資租賃三十人論壇(天津)研究院院長高克勤此前在中國融資租賃(西湖)論壇2018峰會上表示,對融資租賃公司而言,更應該爭取差異化的監管政策。事實上,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兩類機構仍有較大的差異性,統一監管后,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在監管流程上體現差異化,將有助于持續推進行業良性發展。
據中國租賃聯盟測算,截至2017年年底,全國融資租賃合同余額約為6萬億元,同比增長13.7%。金融租賃、內資租賃和外資租賃占比分別為37.7%、31%和31.3%。其中,外資租賃企業共約8745家,占三類企業總數的96%。
有分析稱,隨著注冊的融資租賃企業數量越來越多,行業內仍存在著不少“空殼公司”,在金融監管統一的大背景下,數量龐大的融資租賃公司或將迎來新一輪行業大洗牌。